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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铅酸电池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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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豫拍〔2018〕第69期(总第1491期)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3日10时30分在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拍卖厅公开拍卖废旧铅酸电池一批。 竞买申请人条件: 1、参加竞买的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竞买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发生(交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2、参加竞买的企业经营范围必须显示有废旧铅酸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的内容; 3、参加竞买的企业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省级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家危险目录》中废物类别HW49(废铅酸电池)或HW31(含铅废弃物),能在省级环保部门官网上得到验证,无河南地域限制说明; 4、参加竞买企业的铅/年收集、贮存核定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含1万吨,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体现的能力为准); 5、参加竞买的企业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 6、参加竞买的企业须具备且提供运输车辆《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8类电池)的复印件并加公章或与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合作文件原件,文件中应包含运输时间范围、电池范围等信息; 7、参加竞买的企业必须在拍卖成交、交纳成交价款后的30日内完成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审批手续及拍卖标的实物清点和移交等手续。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办理转移手续,视其不具备履约能力而视为买受人违约,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处理; 8、参加竞买的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环保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河南省内竞买人授权代表在拍卖人公司现场登录或提供账号与密码由拍卖人检查,河南省外竞买人提供成功办理过的省外转移相关经环保部门批复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竞买资格)。外省竞买企业能得到所在地环保部门同意接收的承诺,提供收购、处置合同案例及在河南省环保厅的相关申请和联单案例(30天成功转移案例); 9、参加竞买的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拍。不同竞买人的委托代理人及业务联系人不得为同一人,否则均不得参加竞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12月12日16时前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公司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竞买手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任何一项未通过或未提供的,就不具备参加本次拍卖会的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18年12月12日16时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 (全称: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郑州行政区支行,账号41001503010050208059)交纳竞买保证金200 万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展示时间:2018年12月10日、11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电话:0371-65907670 13939043417
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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